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的说明
一、征集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意愿承担河南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线上培训任务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运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质合法合规。平台运营主体为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登记证件。
(二)平台运营资质完备。平台已依法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并具备合法合规的线上运营所需相关资质。平台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三)培训工种符合要求。平台可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不少于5个,职业工种名称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规范表述,培训课程内容须符合对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
(四)技术对接能力达标。平台须具备与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完成监管接口对接的技术能力,可实现培训全流程通过省级监管接口实施过程监管;接口对接相关工作及配套保障由平台运营主体自行负责落实。
(五)运营记录规范良好。平台运营主体及平台自身2021年以来无职业技能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无正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问题。
(六)符合我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直接纳入情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的通知》要求,对已完成与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实现培训全过程闭环监管,且2021年以来未发生任何培训相关违规问题的平台,经审核符合本公告全部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确定纳入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目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如实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一)平台运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ICP备案截图(须加盖平台运营主体公章);
(三)《“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信息表》Excel电子版,以及加盖平台运营主体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表内职业工种名称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规范填写);
五、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报送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申报主体须将全部申报材料打包压缩,以“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申报+单位全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rrczjnhn@163.com。
(二)申报时限。请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3月22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附件:《“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信息表》